









湿食物 / 油脂类接触用纸的 DGCCRF 2004-64 甲醛管控与合规实践
作为深耕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二十载的工厂创始人,我始终坚信 “品质是根基,合规是命脉”。此次面向法国市场推出的湿食物 / 油脂类食物用纸(适用温度 70℃及以下,可接触各类食品),是工厂布局欧洲高端市场的核心产品。法国 DGCCRF 2004-64《与食品接触的材料法规》以其对有害物质的严苛管控、对消费体验的追求,成为全球食品接触材料行业的 “合规”。本文将以工厂运营视角,从产品定位、标准解码、核心检测攻坚、全链条管控、市场准入保障等维度,结合详实表格明细,全面拆解产品符合 DGCCRF 2004-64 的实践路径,重点聚焦感官测试与甲醛释放两大核心检测项目,向法国合作伙伴、监管机构展现工厂的技术实力与责任担当。
产品定位:适配法国市场的场景需求与合规内核
1. 产品应用场景与核心价值
本产品专为法国餐饮、食品加工及零售行业量身打造,核心适配 70℃及以下的日常饮食场景,可直接接触法式浓汤、油封鸭、奶酪、油炸小食、生鲜沙拉、糕点等各类含水分或油脂的特色食品。在法国市场,消费者对食品包装的 “安全性、环保性、体验感” 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尤其湿食与油脂类食品会与包装纸长时间紧密接触,甚至发生渗透。产品不仅需具备防渗漏、吸油、耐高温(70℃)、不易破损的物理性能,更要实现 “零有害物迁移、感官体验纯正” 的核心目标,完全契合法国市场对食品接触材料 “安全无虞、体验” 的双重期待。
2. 材质选型的合规逻辑
为突破 DGCCRF 2004-64 的高门槛,产品材质选型遵循 “源头无毒、过程可控、终端安全” 三大原则,重点规避甲醛风险:
核心原料:采用 欧盟 REACH 法规认证的食品级原生木浆(FSC 认证),杜绝回收废纸、工业级木浆等可能携带甲醛残留或杂质的原料;
生产助剂:施胶剂、防油剂、漂白剂等均选用法国 ANSES(食品安全局)认可的食品级无醛配方产品,明确排除含甲醛或甲醛释放类助剂(如传统脲醛树脂类施胶剂);
工艺设计:通过 “低温成型、无醛固化、施胶” 工艺优化,避免高温加工或化学固化过程中产生甲醛副产物,确保产品在 70℃及以下温度环境中结构稳定,既满足物理性能需求,又杜绝甲醛释放风险。
3. 温度限制的科学依据
产品设定 70℃为高适用温度,既贴合法国日常饮食习惯(法式餐点多以温热状态食用,高温易破坏风味且存在烫伤风险),更基于材质安全与法规要求的双重考量:
材质稳定性:70℃以下环境中,原生木浆与食品级无醛助剂的结合更稳定,不会因温度升高导致助剂迁移、材质分解或甲醛释放量增加;
法规适配性:DGCCRF 2004-64 要求食品接触材料需在 “模拟实际使用温度” 下通过迁移测试,70℃正是湿食与油脂类食品的典型接触温度,该设定已通过法国第三方机构的模拟场景验证,确保检测结果贴合实际使用情况。
4. 法国市场合规适配性说明
结合产品特性,我们明确其属于 DGCCRF 2004-64 中 “直接接触食品且与水性、油性、酸性食品长时间接触” 的高风险类别。感官测试与甲醛释放(Formaldehyde release)检测是该类产品的强制性核心项目 —— 感官测试关乎消费体验与基础品质,甲醛检测则直指化学安全底线,两者共同构成产品法国市场准入的 “双通行证”,也是工厂合规管控的重中之重。
标准深度解码:DGCCRF 2004-64 的核心要求与落地逻辑
1. 标准的性与法律约束力
DGCCRF 2004-64 是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联合 ANSES 发布的强制性法规,替代 1992 年版法规后,成为法国市场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 “准入宪法”。该法规覆盖纸张、塑料、金属、陶瓷等全品类接触材料,不仅明确了有害物质迁移限量、感官特性、生产管控等技术要求,更具备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 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将被禁止在法国销售,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海关扣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DGCCRF 2004-64 与欧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10/2011/EU)、《食品接触材料通用安全要求》(EC 1935/2004)形成 “欧盟框架 + 法国细则” 的双重管控体系,既要求产品符合欧盟统一标准,又需满足法国的特殊技术要求,合规难度位居全球前列。
2. 标准核心管控维度与甲醛专项要求
DGCCRF 2004-64 的管控逻辑围绕 “风险预防、全程可控” 展开,核心维度包括:
有害物质迁移管控:明确规定甲醛、重金属、乙醛、塑化剂等数百种物质的迁移限量,其中甲醛作为强毒性、致癌性有害物质,被列为重点管控对象;
感官特性要求:对产品外观、气味、滋味的判定标准极为严苛,拒绝任何可能影响食品风味或引发消费不适的感官异常;
生产过程管控: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助剂、工艺参数均需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备可追溯性;
产品标识与声明:产品需标注 “与食品接触”(En contact avec les aliments)、适用温度、生产批号、CE 标识等信息,高风险产品需提供合规声明(DoC)。
针对甲醛释放,DGCCRF 2004-64 明确要求:食品接触用纸在模拟实际使用场景(70℃,接触水性、油性食品)下,甲醛迁移量需≤0.1mg/dm²,且检测方法需符合法国 NF T 76-301 标准或 ISO 14184-1 标准,检测机构需获得法国 COFRAC 认证。
3. 与欧盟标准的协同性与特殊性
DGCCRF 2004-64 在核心指标上与欧盟标准保持协同,但在细节要求上更为严苛:
协同性:甲醛、重金属等关键物质的限量要求与 10/2011/EU 一致,确保产品可在欧盟境内自由流通;
特殊性:感官测试中 “气味” 要求为 “无任何异味”(而非欧盟标准的 “无明显异味”);甲醛检测需模拟水性(4% 乙酸)与油性(橄榄油)两种接触场景,且检测报告需包含详细的前处理流程与仪器参数;要求生产企业提供更详细的供应链追溯文件,包括原材料助剂的无醛声明。
4. 工厂标准落地体系
为确保 DGCCRF 2004-64 落地到位,工厂建立 “三位一体” 体系:
合规团队:组建由法语人才、食品接触材料工程师、检测专家组成的国际合规部,专职解读法规细节与 ANSES 新指引,实时跟踪标准更新;
技术转化:将法规要求拆解为 15 项生产工艺参数、10 项原材料管控指标、8 项检测验证标准,形成《DGCCRF 2004-64 合规作业指导书》,发放至各生产车间与检测部门;
第三方合作:与法国 COFRAC 认可的检测机构(Bureau Veritas France、 France)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确保检测结果获得法国监管机构认可,借助第三方技术资源优化生产工艺。
核心检测项目攻坚(一):感官测试 —— 契合法国市场的体验要求
1. 感官测试的合规与市场双重价值
在法国市场,感官体验是消费者选择食品包装的核心依据,也是 DGCCRF 2004-64 的基础合规要求。对于湿食与油脂类接触用纸而言,感官异常(如异味、异物、破损)不仅会直接影响法式餐点的纯正风味,更可能暗示原材料污染、助剂残留或工艺管控缺失。作为工厂,我们将感官测试视为 “产品合格的道防线”,通过远超国标的严苛标准,确保产品既符合法规要求,又能适配法国消费者的高品质期待,打造 “无感知包装” 体验 —— 让消费者聚焦食品本身,而非包装的缺陷。
2. 感官测试明细(依据 DGCCRF 2004-64 附录 A 及法国 NF EN 646 标准)
测试指标 | 测试方法 | 法规判定标准(DGCCRF 2004-64) | 检测频次 | 责任部门 | 不合格处理方式 |
外观与洁净度 | 1. 取 15 张代表性样品,平铺于白色洁净平台(照度≥1500lx);2. 5 名检测人员在自然光照下,多角度(正面、侧面、背面)观察表面、边缘;3. 佩戴无菌手套触摸表面,检查质地、平整度及是否掉毛;4. 用磁铁吸附表面排查金属异物,用 10 倍放大镜检查细微杂质 | 1. 表面清洁、平整,无褶皱、破损、孔洞、霉点、污渍、色点、纤维团;2. 边缘整齐,无毛刺、飞边,切割误差≤0.3mm;3. 无可见异物(金属碎屑、塑料颗粒、毛发、虫体、玻璃渣等);4. 颜色均匀一致,色差 ΔE≤1.2(按 CIE Lab 标准);5. 表面无粉化、掉毛现象,触摸无粘腻感 | 原材料入厂 检测;成品每批次抽检 20%(不少于 100 张);生产过程每 30 分钟巡检 1 次 | 质量检测部、生产车间质检组 | 1. 不合格品立即隔离,标注 “禁止出口法国” 标识,单独存放于不合格品仓库;2. 追溯原材料批次、生产工序(如裁切、烘干、包装),排查污染源头;3. 对该批次产品全检分拣,不合格率超过 2% 则整批报废;4. 连续 2 批次不合格,暂停生产,由技术部牵头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整改后需经法国第三方机构复核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
气味 | 1. 取 25 张样品,折叠后放入 1000mL 密封玻璃容器;2. 在 23℃±2℃、相对湿度 50%±5% 环境下静置 72 小时(法国标准要求长于欧盟的 24 小时);3. 打开容器后 5 秒内,由 5 名经法国 NF EN 13725 标准培训的感官评价人员独立嗅闻;4. 采用 “三点比较法” 进行盲测验证,记录评价结果 | 无任何异味(包括刺激性气味、化学药剂味、霉味、油墨味、香料味、木浆腐败味、甲醛异味等),仅允许存在原生木浆的自然轻微气味(需 5 名评价人员一致认可) | 原材料入厂 检测;成品每批次 检测;助剂更换时必测 | 质量检测部 | 1. 存在任何异味,立即判定该批次不合格,全额退货并通知供应商;2. 排查异味来源(原材料、助剂、生产环境、包装材料),要求助剂供应商提供无异味声明;3. 更换可疑原材料或优化生产工艺(如延长通风时间、更换包装材料、清洁生产设备),重新试产检测;4. 未查明原因前,暂停该生产线生产,避免批量风险 |
浸泡稳定性 | 1. 取 8 张样品,分别浸泡于 70℃超纯水(模拟湿食)、70℃橄榄油(模拟油脂类食品)中 45 分钟(长于常规 30 分钟,模拟长时间接触场景);2. 取出后冷却至室温,观察形态完整性、渗漏情况及是否变色;3. 触摸表面质地,检查是否破损、分层、粘腻 | 1. 浸泡后无破损、无渗漏、无明显变形(尺寸变化率≤±0.8%);2. 表面无粘腻感、无掉毛、无纤维脱落,颜色无明显变化;3. 边缘无分层、开裂现象,仍保持良好韧性 | 成品每批次抽检 10%(不少于 60 张);工艺变更时必测 | 质量检测部、技术部 | 1. 浸泡后出现破损、渗漏等问题,判定该批次不合格,禁止出口;2. 分析原因(纸张克重不足、施胶工艺缺陷、防油处理不到位),优化工艺参数(如增加施胶量、调整烘干温度)后重新小试、中试;3. 中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批量生产;4. 留存不合格样品,作为工艺优化的参考依据,纳入质量案例库 |
滋味(迁移验证) | 1. 取 5 张样品,裁剪为 2cm×2cm 小块,浸泡于 150mL 超纯水中,70℃保温 3 小时;2. 冷却至室温后,由 3 名感官评价人员品尝浸泡液(品尝后吐出,用清水漱口);3. 同步做空白对照试验,对比滋味差异 | 浸泡液无任何异常滋味(苦涩味、酸味、金属味、化学味、甲醛刺激性滋味等),与空白对照液滋味完全一致 | 每季度型式试验必测;原材料或工艺变更时必测 | 质量检测部(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 | 1. 滋味异常的,立即暂停该批次产品出口,送 Bureau Veritas France 复检;2. 复检不合格的,召回已出厂产品,解除相关原材料供应商合作;3. 记录问题并纳入质量改进体系,组织技术团队优化生产工艺,更换无异味、无异常滋味的助剂;4. 6 个月内出现 2 次滋味异常,全面更换生产原材料供应商 |

3. 感官测试的实操管控要点
检测人员资质:所有参与感官测试的人员需通过法国 NF EN 13725 感官评价资质认证,每年参加 1 次法国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盲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复工;
检测环境控制:感官测试实验室按 ISO 8589 标准建设,无异味、无强光、无干扰性色彩,配备高效空气净化设备与温湿度控制系统(温度 23℃±2℃,相对湿度 50%±5%),确保检测环境稳定;
样品代表性:测试样品需从每批次产品的不同包装、不同位置(头部、中部、尾部)随机抽取,覆盖生产全过程(首件、中间件、尾件),确保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整批次产品质量;
盲测验证机制:气味与滋味检测采用 “双盲法”,检测人员不知晓样品批次与供应商信息,避免主观偏差,确保判定结果客观公正;检测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由所有评价人员签字确认。
核心检测项目攻坚(二):甲醛释放检测 —— 严守法规的化学安全底线
1. 甲醛释放的危害与管控紧迫性
甲醛(Formaldehyde)是一种具有强刺激性、致癌性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呼吸道、皮肤、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长期摄入会损伤肝脏、肾脏功能,甚至诱发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对于湿食物 / 油脂类接触用纸而言,甲醛可能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原材料(木浆)在生产过程中残留的甲醛(如漂白、防腐处理环节);二是生产助剂(如施胶剂、固化剂、防霉剂)释放的甲醛,且水分与油脂会加速甲醛溶出,大幅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DGCCRF 2004-64 将甲醛列为重点管控的有害物质,明确规定其迁移限量≤0.1mg/dm²,且需在模拟实际使用场景(70℃,接触水性、油性食品)下检测。作为出口企业,严控甲醛释放量,不仅是满足法规要求的必然选择,更是守护法国消费者健康的核心责任,也是工厂树立品牌信誉的关键。
2. 甲醛释放检测明细(依据 DGCCRF 2004-64 附录 B 及法国 NF T 76-301 标准)
检测指标 | 检测方法(适配法国市场要求) | 仪器设备 | 试剂材料 | 法规限量要求 | 结果判定 | 检测周期 |
甲醛释放(Formaldehyde release) | 1. 样品前处理(双模拟体系,贴合实际使用场景): ① 取代表性样品,去除非接触食品部分,裁剪为 0.5cm×0.5cm 碎片(确保充分接触提取液); ② 准确称取 6.0g 样品,分为两份(每份 3.0g),分别置于 150mL 聚四氟乙烯消解罐中; ③ 份加入 60mL 4% 乙酸溶液(模拟酸性湿食,如番茄汤、醋渍食品),第二份加入 60mL 橄榄油(模拟油脂类食品,如油炸食品、奶酪); ④ 两份样品均在 70℃恒温振荡培养箱中浸泡 24 小时(振荡频率 180r/min,确保提取充分); ⑤ 乙酸浸泡液经 0.45μm 水相滤膜过滤,橄榄油浸泡液经 0.45μm 有机相滤膜过滤,取上清液备用; ⑥ 向乙酸滤液中加入乙酰丙酮显色剂(pH=6.0 缓冲溶液),70℃水浴加热 15 分钟;向橄榄油滤液中加入乙醇稀释后,再加入乙酰丙酮显色剂,同样水浴加热,制备待测液。 2. 仪器检测: ① 采用紫外 - 可见分光光度计(UV-Vis)检测; ② 检测波长:412nm; ③ 以空白溶液为参比,测定吸光度; ④ 定量方式:标准曲线法(标准曲线 R²≥0.999) | 1. 紫外 - 可见分光光度计(UV-Vis,Shimadzu UV-2700,法国校准认证); 2. 恒温振荡培养箱(精度 ±0.3℃); 3. 电子天平(精度 0.0001g); 4. 聚四氟乙烯消解罐; 5. 水相 / 有机相滤膜(0.45μm,法国进口); 6. 移液器(1mL、10mL、50mL); 7. 恒温水浴锅(精度 ±0.5℃); 8. 具塞比色管(50mL) | 1. 甲醛标准品(纯度≥99.9%,法国 Sigma-Aldrich); 2. 乙酰丙酮(分析纯,符合法国 NF 标准); 3. 4% 乙酸溶液(冰醋酸为优级纯,超纯水配制); 4. 橄榄油(食品级,符合法国 NF T 60-200 标准); 5. 乙醇(色谱纯,法国 Fisher Chemical); 6. 乙酸铵、冰醋酸(优级纯,用于配制缓冲溶液); 7. 超纯水(电阻率≥18.2MΩ・cm) | ≤0.1mg/dm²(两种模拟体系均需满足) | 1. 两种模拟体系的检测结果均低于限量要求,判定为合格; 2. 任一体系检测结果高于或等于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3. 不合格样品需重新取样复检(取样量加倍,检测流程不变),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确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 原材料入厂:8 个工作日; 成品检测:每批次生产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第三方型式试验:每季度 1 次(覆盖所有规格); 工艺 / 原材料变更:即时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
3. 甲醛管控的全链条质量控制措施
3.1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
标准曲线校准:每次检测前,配制 6 个浓度梯度的甲醛标准工作液(0.01μg/mL、0.05μg/mL、0.1μg/mL、0.5μg/mL、1.0μg/mL、2.0μg/mL),绘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需≥0.999,否则重新配制标准品并校准仪器;
空白与平行样控制:每批样品检测时,同步进行空白试验(仅加试剂无样品),空白试验结果需低于检出限(0.003mg/dm²);每批样品抽取 30% 进行平行样检测,相对偏差≤4%,确保检测数据准确;
实验室资质保障:工厂实验室已通过法国 COFRAC 认可,检测人员均持有法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资质证书,每年参加 ANSES 组织的甲醛检测能力验证,确保检测结果与法国第三方机构数据一致(偏差≤3%);
检测报告规范:检测报告采用法语 + 英语双语编制,包含检测方法(引用 DGCCRF 2004-64 及 NF T 76-301 标准)、仪器参数、标准曲线、原始数据、判定等信息,加盖实验室 COFRAC 认可章与企业公章,确保获得法国监管机构认可。
3.2 源头与过程管控
原材料甲醛管控:选择通过欧盟 REACH 认证的木浆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提供每批次木浆的甲醛检测报告(法国第三方机构出具),入厂时 抽检甲醛含量,不合格原材料坚决拒收;每季度对核心木浆供应商进行实地审核,核查其生产过程中的甲醛管控措施;
助剂零甲醛要求:所有生产助剂(施胶剂、防油剂等)均要求供应商提供 “无甲醛释放” 声明与法国第三方检测报告,签订《甲醛管控责任协议》;禁止使用任何含甲醛或甲醛释放类助剂,建立助剂白名单制度,仅允许使用经验证的无醛助剂;
工艺优化管控:采用 “无醛固化工艺”,替代传统含醛固化剂;优化烘干工艺参数(110℃/40 分钟),加速残留甲醛挥发;生产车间保持负压通风(通风量≥5m³/ 秒),配备甲醛在线监测仪,实时监控车间空气中甲醛浓度(控制在 0.01mg/m³ 以下);
交叉污染防控:生产法国出口产品的生产线与其他产品严格隔离,设备每次换产时用食品级清洗剂彻底清洗,检测设备表面甲醛残留量低于检出限后方可生产;原材料与成品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全链条合规管控体系:从原材料到出口的闭环保障
1. 多环节检测闭环(适配法国市场监管要求)
检测环节 | 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 | 检测方式 | 责任主体 | 核心目的 |
原材料入厂 | 感官测试、甲醛释放、重金属(Pb、Hg、Cd、CrVI)、乙醛、荧光增白剂、pH 值 | DGCCRF 2004-64、REACH 法规、NF T 76-301 | 抽检,每批次不少于 8 个样品;木浆、助剂等关键原材料送法国第三方机构复检 | 质量检测部 | 从源头杜绝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确保原材料符合法国法规要求 |
生产过程巡检 | 感官测试(外观、气味)、纸张克重、厚度、吸水性、防油性、甲醛快速筛查 | DGCCRF 2004-64、企业内控标准(严于法规 30%) | 每 30 分钟巡检 1 次,每次抽取 20 个样品;关键工序(施胶、烘干、裁切)增加检测频次 | 生产车间质检组、质量检测部巡检员 | 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偏差,避免批量不合格产品产生 |
成品出厂检测 | 感官测试、甲醛释放(双模拟体系)、重金属、总迁移量、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DGCCRF 2004-64、EC 1935/2004 | 每批次 检测,抽样量按批量确定(批量≤1 万张抽 80 张;1 万 - 10 万张抽 150 张;>10 万张抽 250 张) | 质量检测部 | 确保每一批出口法国的产品均符合法规要求,具备合法准入资质 |
第三方型式试验 | 全项目检测(含感官、甲醛、重金属、总迁移量、特定迁移量、甲醛、乙醛、荧光增白剂、微生物、异味物质筛查等) | DGCCRF 2004-64、10/2011/EU、NF 标准 | 每季度 1 次,覆盖所有规格产品;工艺、原材料变更时额外增加 1 次 | 质量检测部(联合 Bureau Veritas France) | 获得法国监管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为产品出口提供合规背书 |
出口前复核 | 感官测试、甲醛快速检测、包装标识合规性、CE 标识完整性、追溯码有效性 | DGCCRF 2004-64、法国海关申报要求 | 每批次出口前 24 小时内完成 | 国际贸易部、质量检测部 | 确保产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国要求,避免海关查验风险 |
2. 组织与流程保障
合规团队建设:设立国际合规部,配备 10 名人员,其中 4 人精通法语且具备法国食品接触材料合规咨询资质,专职跟踪 DGCCRF 2004-64 及 ANSES 的标准更新,对接法国监管机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
四级责任体系:车间质检员负责过程巡检,质量检测部负责入厂、出厂及型式试验检测,国际合规部负责法规解读与申报,我作为工厂老板签署《法国市场合规承诺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全程可控;
培训与考核:每月组织生产、检测、销售团队学习 DGCCRF 2004-64 及法国市场新监管动态,每季度开展合规知识与实操技能考核(包括甲醛检测实操、感官评价盲测),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复工;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异常应急小组,若出现不合格产品,2 小时内启动追溯程序(通过追溯码查询原材料、生产、检测全流程信息),4 小时内制定召回方案,24 小时内通知法国客户,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法国市场;保留所有应急处理记录,供法国监管机构核查。
法国市场准入与合规保障措施
1. 供应商合规管理体系
工厂对原材料供应商实施 “准入 - 审核 - 考核 - 淘汰” 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供应链合规:
准入门槛:供应商需具备欧盟 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REACH 法规合规证明,提供近 3 个月内法国 COFRAC 认可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含甲醛检测结果);木浆供应商需通过 FSC 认证,助剂供应商需提供无甲醛声明;
实地审核:每年对核心供应商进行 2 次实地审核,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甲醛管控、助剂使用合规性、车间环境洁净度,核查原材料存储与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控措施;
年度考核:从产品质量(甲醛检测合格率、感官合格率)、合规文件提供、交付周期、售后服务等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合作资格;
责任绑定:与核心供应商签订《法国市场合规责任协议》,明确甲醛、重金属等关键指标的管控要求,若因原材料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损失(包括退货、赔偿、第三方检测费用、品牌损失等)。
2. 产品追溯与标识体系
为契合法国市场的追溯要求,产品建立 “一物一码” 的全流程追溯体系:
追溯码信息:每批次产品的外包装箱及小销售单元均印有唯一追溯码,包含原材料批次号、供应商名称、生产车间、生产时间、检测报告编号、出口报关单号、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甲醛检测结果摘要等信息;
查询方式:法国客户与消费者可通过工厂法语官网、微信公众号(法语版)或扫描追溯码,查询产品的完整检测报告、合规声明、供应链信息,查询系统支持法语、英语双语,响应时间≤3 秒;
包装标识:产品包装严格遵循 DGCCRF 2004-64 要求,标注核心信息:“En contact avec les aliments”(与食品接触)、“Température maximale : 70℃”(高温度:70℃)、CE 标识、生产批号、保质期、工厂名称及地址(法语标注)、追溯码、“无甲醛添加”(Sans ajout de formaldéhyde)标识,所有标识清晰、耐磨、不易脱落,符合法国包装标识规范。
3. 法国市场准入流程完成情况
工厂已完成法国市场准入的全流程手续,具备合法销售资质:
产品合规申报:向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提交产品技术文件(TCF),包含材质说明、生产工艺、第三方检测报告、合规声明、供应链追溯文件、无甲醛助剂使用清单等,已获得申报回执;
CE 标识备案:完成 CE 标识注册,确保产品符合欧盟《产品标识指令》(2007/46/EC)要求,CE 标识加施位置、尺寸符合法国市场规范;
第三方合作:与 Bureau Veritas France、 France 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所有出口产品的检测报告均由这两家法国认可的机构出具,具备法律效力;
海关备案:已在法国海关完成食品接触材料进口商备案,获得进口商备案编号,确保产品顺利清关;
合规声明:每批次产品均随附法语版《合规声明》(DoC),明确产品符合 DGCCRF 2004-64 及欧盟 1935/2004/EC 法规要求,由工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质量承诺与售后服务
作为面向法国市场的生产企业,工厂向法国客户与消费者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合规承诺:所有出口法国的产品均通过 DGCCRF 2004-64 全项目检测,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若产品检测结果不符合法规要求,工厂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往返运费;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面临法国监管处罚,工厂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罚款、赔偿、品牌损失等);
售后服务:设立法语 24 小时服务热线与邮箱,配备 5 名精通法语的售后专员,接到客户咨询或投诉后,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提供法语版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技术支持或检测复核,72 小时内派遣精通法语的人员赴法处理;
持续合规:定期跟踪 DGCCRF 2004-64 及 ANSES 的标准更新,及时调整生产工艺与检测指标;每年参加法国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展会(如 Sial Paris)与合规研讨会,保持与法国市场监管动态、行业技术趋势同步;每半年开展 1 次全流程合规审计,持续优化管控体系。
以合规铸信任,以品质拓市场
法国市场的严苛监管,既是对食品接触材料企业的考验,也是筛选优质企业的 “试金石”。湿食物 / 油脂类接触用纸作为直接关乎消费者健康的产品,其合规性与品质是工厂开拓法国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二十年来,我们始终坚守 “安全、合规为本、品质至上” 的经营理念,将 DGCCRF 2004-64 标准贯穿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测、出口报关的每一个环节。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