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是中国针对 6-36 月龄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核心强制性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签规范。该标准于 2011 年 4 月 1 日实施,2023 年 2 月 22 日被新国标(GB 10767-2021)替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为 GB 10767-2010 的核心检测内容及过渡期执行要点:
一、标准适用范围与现行有效性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包括 6-12 月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2 段)和 12-36 月龄幼儿配方食品(3 段)。
现行状态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新国标(GB 10767-2021)正式实施,企业需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但在过渡期内(如旧版产品库存销售),GB 10767-2010 仍可作为检测依据,具体需结合产品生产日期和监管要求执行。
二、核心检测项目与技术要求(一)感官指标色泽:均匀一致,乳基产品呈乳黄色,豆基产品呈淡黄色或浅褐色。
滋味与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乳香或豆香,无酸败、焦糊等异味。
组织状态:粉状产品应干燥松散、无结块,冲调后无沉淀或分层;液态产品应均匀、无肉眼可见异物。
检测方法: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及温开水漱口品尝,结合冲调性观察。
(二)理化指标营养成分
| 项目 | 指标要求(以即食状态计) | 检测方法 |
|---|---|---|
| 能量 | 250-295 kJ/100 mL(60-70 kcal/100 mL) | GB 5009.36(计算法) |
| 蛋白质 | 1.8-3.0 g/100 kJ(7.5-12.5 g/100 kcal) | GB 5009.5(凯氏定氮法) |
| 脂肪 | 1.6-3.6 g/100 kJ(6.7-15.0 g/100 kcal) | GB 5009.6(酸水解法) |
| 碳水化合物 | 3.0-6.0 g/100 kJ(12.5-25.0 g/100 kcal),乳糖占比≥90%(乳基产品) | GB 5009.7(直接滴定法) |
| 维生素 A | 60-200 μg RE/100 kJ(250-830 μg RE/100 kcal) | GB 5009.82(高效液相色谱法) |
| 维生素 D | 1.0-4.0 μg/100 kJ(4.2-16.7 μg/100 kcal) | GB 5009.82 |
| 钙 | 50-140 mg/100 kJ(209-585 mg/100 kcal) | GB 5009.92(原子吸收光谱法) |
| 铁 | 0.45-1.5 mg/100 kJ(1.9-6.3 mg/100 kcal) | GB 5009.90(火焰原子吸收法) |
| 锌 | 0.4-1.5 mg/100 kJ(1.7-6.3 mg/100 kcal) | GB 5009.14(原子吸收光谱法) |
| 亚油酸 | ≥0.3 g/100 kJ(≥1.3 g/100 kcal) | GB 5009.168(气相色谱法) |
| DHA/ARA | 未强制要求,但企业可自愿添加并标注含量 | GB 5009.168 |
安全性指标
阪崎肠杆菌:不得检出(每 25g)。
商业无菌(液态产品):符合 GB 4789.26 要求。
菌落总数:≤10,000 CFU/g(粉状产品)。
铅(Pb):≤0.1 mg/kg(严于 GB 2762-2017 的 0.2 mg/kg)。
硝酸盐(以 NaNO₃计):≤100 mg/kg(粉状产品),≤20 mg/kg(液态产品)。
污染物:
微生物: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M₁≤0.5 μg/kg(乳基产品)。
(三)标签要求强制标注内容
产品名称:明确标注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或 “幼儿配方食品”,并注明适用年龄段(如 “6-12 月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营养成分表:按 GB 28050 要求标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含量,需标示 “每 100 kJ” 和 “每 100 g/mL”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警示语:较大婴儿配方食品需标注 “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婴儿配方食品需标注 “对于 0-6 月龄的婴儿Zui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过敏原信息:若含乳、大豆等过敏原,需在配料表中显著标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禁止性内容
不得使用 “母乳化”“人乳化” 等误导性术语,不得标注与母乳相似的声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禁止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益智、增强免疫力等保健功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三、检测方法与合规要点关键检测方法
营养成分:蛋白质(凯氏定氮法)、脂肪(酸水解法)、维生素(高效液相色谱法)、矿物质(原子吸收光谱法)。
微生物:阪崎肠杆菌(GB 4789.40)、商业无菌(GB 4789.26)。
污染物:铅(石墨炉原子吸收法)、硝酸盐(离子色谱法)。
生产过程控制
原料验收:乳基原料需符合 GB 19301(生乳标准),豆基原料需符合 GB 13102(炼乳标准)。
生产许可:企业需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类别编号 0501),并符合 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追溯体系:建立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链条追溯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
四、新旧标准对比与过渡期建议主要差异
营养强化:新国标(GB 10767-2021)增加了胆碱、硒等必需成分,调整了蛋白质、脂肪等含量范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安全性:新国标强化了阪崎肠杆菌控制,增加了反式脂肪酸、芥酸等指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标签:新国标要求标注 “100 kJ” 含量,并细化了过敏原和警示语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过渡期执行建议
企业:2023 年 2 月 22 日后生产的产品需符合新国标,库存旧版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检测机构:优先采用新国标(GB 10767-2021)进行检测,若客户要求按旧版检测,需在报告中注明标准版本及适用性。
消费者:购买时注意产品生产日期,优先选择符合新国标的产品,确保营养与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五、参考标准清单| 标准号 | 名称 | 适用范围 |
|---|---|---|
| GB 10767-201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 产品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 |
| GB 5009 系列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 营养成分、污染物等检测 |
| GB 4789 系列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 | 微生物指标检测 |
| GB 7718-201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标签标识要求 |
| GB 2762-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铅、硝酸盐等限量 |
| GB 2761-201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 黄曲霉毒素 M₁等限量 |
通过以上检测与合规管理,可确保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符合 GB 10767-2010 要求,保障婴幼儿营养与安全。企业需密切关注标准更新动态,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检测方案,以适应新国标的更高要求
| 成立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解语心(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5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检测,成分分析测试;计量检测;化工产品电子电器检测服务等;生态资源监测;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民用航空油料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
| 公司简介 | 安徽量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一站式检测服务中心,为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检测服务。主要提供的服务有: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许可项检验检测服务 ... | ||









